各相關單位:
安徽省氣象局于2019年11月至12月組織第一批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質量考核,對59家乙級資質檢測單位2017年度、2018年度出具的檢測報告進行考核。本次質量考核按照屬地原則,由乙級資質單位所在地市氣象局組織考核(合肥轄區內取得資質單位由合肥市氣象局與安徽省氣象災害防御技術中心共同進行考核)?,F將質量考核情況通告如下:
一、 質量考核依據
1.《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31號令)
2. 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通則(QX/T 317—2016)
3. 建筑物防雷裝置檢測技術規范(GB/T 21431—2015)
4. 防雷裝置檢測服務規范(GB/T 32938—2016)
5. 防雷裝置檢測文件歸檔整理規范(QX/T 319—2016)
6. 防雷裝置定期檢測報告編制規范(QX/T 232—2019)
7. 新建建筑物防雷裝置檢測報告編制規范(QX/T 149-2011)
8. 建筑物防雷技術規范(GB 50057—2010)
二、質量考核結果
根據《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通則》(QX/T 317—2016)規定,質量考核結果分為:合格、一般不合格、嚴重不合格。
本次質量考核,屬地市氣象局組織專門考核組共對59家乙級資質單位進行質量考核,實際考核55家(4家未開展檢測),考核結果如下:
按照《防雷裝置檢測質量考核通則》(QX/T 317—2016)要求,各質量考核組從被考核單位年度報告中按照5%的比例抽取檢測項目,累計抽取了201份檢測報告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為合格的項目129項、一般不合格63項、嚴重不合格9項。質量考核結果詳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質量考核結果表》(附件)。
三、質量考核結果運用
根據《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管理辦法》(中國氣象局31號令)第二十八條規定,本次質量考核結果納入信用檔案,并作為資質延續、升級的依據。
附件_安徽省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質量考核結果表第一批.pdf
安徽省氣象局
2020年3月24日